去年城市低保标准较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五点零三,农村增长百分之三十七点一
|
据统计,2011年,全省支出城市低保资金25.72亿元,较2010年增长34.65%,累计救助对象1028.247万人次。月平均保障标准295.96元,人均月补差250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5.03%和42%。中央和省级共投入农村低保资金21.34亿元,较2010年增长16.87%,保障对象216.3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1780元,人均月补差100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37.1%和31.5%。
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我省积极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目前,各市、县(市、区)均已根据本地区发展状况,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等办法,科学制定城乡低保调整方案。同时,我省还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去年以来,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波动情况,及时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3.66亿元,确保其正常生活不受影响。为确保低保金发放公平公正,我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继铜陵、安庆、芜湖之后,六安、滁州、池州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单位,初步建立民政、财政、公安、人社、卫生、税务、车管、工商、住建等部门收入核对联动机制,通过整合信息资源,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城乡贫困家庭的准确认定。(记者 汪国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