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编办推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2637                        发布时间: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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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机构改革督查会召开后,保山市编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通知》(保办字〔201173号),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加快进度,务必按规定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并跟踪了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意见。

  二是健全宣传机制,营造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加强信息联络,指定专人负责改革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报导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精神,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深入调查分析,合理调整乡镇人员编制。按照管理体制或职责调整改变编制使用层级,应严格执行报批程序的要求,在对全市乡镇党政机构及事业机构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从乡镇的人口数、近三年财政收入平均数、行政区域面积等指标数进行了测算,并对全市乡镇的行政事业编制重新核定,为乡镇的人员调整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审批。召开市编委会议对控制机构编制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明确在2012年底以前一律停止机构和编制的审批。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编委和市直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省、市批准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额和机构限额,未经特别批准的,不得在编制总额外自行审批党政群等各类机关的编制,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效落实。从6月份起,市编办就联合市级相关部门,组成多个督导组,对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不间断督查检查。同时,对各县(区)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答疑解惑,推动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