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编办着力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管理

访问次数: 2004                        发布时间: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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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年活动的相关要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管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推进:

一是深入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反复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做到相关人员对相关政策了如指掌。

二是广泛宣传。在县编办去年8月发文(绩编办〔201026号)重申法人证书使用规定的基础上,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拟订《绩溪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规范》,并通过邮件和纸质文本发送相关单位执行。

三是加强指导。结合机构编制督查、年度目标考核、事业法人年检等工作,多渠道了解掌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管理、登记事项有无随实际情况变化而适时变更等情况,同时进行必要指导,以确保法人证书始终处在合法有效状态。

四是检查推进。部署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工作,在安排法人单位自查的同时,加强与质监、财税、公安、工商、人社、银行、司法等相关部门和科室工作协调,合力推进法人证书的使用管理规范工作。

五是优化服务。按照每月至少走访一个事业单位的活动要求,排出走访单位名单和时间,并就走访调查事项进行分类明确。在摸情况、讲政策、提要求、促规范的同时,尽力为走访对象协调解决能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