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通过审查

访问次数: 1041                        发布时间: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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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在肥审查并原则通过《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副省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倪发科主持会议。

  倪发科指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实施城乡规划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要求规划编制统筹考虑人口增长、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体系,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在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调研、评估、专家审查、意见征求和公示等环节,提交会议审查的规划,较好地落实了国家和省重要发展战略,细化了我省城镇化发展目标,统筹安排了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置,规划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倪发科强调,省有关部门要组织规划编制单位,认真落实审查意见,及时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尽快依法履行相关审查、审议和报批手续。要围绕打造“三个强省”目标,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为推进我省城镇化加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尔实、吴量亮)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