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单位和个人(安徽名单)

访问次数: 869                        发布时间: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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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

  双拥模范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22月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推动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于今年八一前夕,命名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并对在双拥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经各地各部队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双拥模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2016年6月22至28)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城()和单位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磊、邱梁

  联系电话:010-5812308966736346

  电子邮件:gulei@mc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邮政编码:100721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2

  拟命名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名单

  安徽省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岳西县

  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单位名单

  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河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于八一前夕表彰一批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现将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2016年6月22至28)

  公示期间,凡认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磊、邱梁、王以庄

  联系电话:010—58123089

  6673634684233475

  电子邮件:gulei@mca.gov.cn biaozhang@mohrss.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邮政编码:100721

  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2

  拟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个人名单

  安徽省

  王新涛省民政厅双拥联络处调研员

  陈圣宽金寨县民政局副局长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