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碧阳镇:“四举措”规范机构编制工作

访问次数: 1040                        发布时间: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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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黟县碧阳镇“四举措”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强化自身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成立机构,健全组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组,并确定专人从事机构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对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实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和常态化管理。加强与县编办对接,对调进调出人员及时到县编办办理上下编手续,确保实有在编人员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之内。

三是扎实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机构核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对机构编制和信息数据更新,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人员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目标。

四是收集资料,做好机构编制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对上级编办下发的文件收文登记交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签批后,具体经办人严格按要求落实,并将相关文件和上报的数据资料备份存档,更加规范了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