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民意

访问次数: 987                        发布时间: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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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到“十二五”末,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以上

70%以上城市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站,80%建制村建立综合服务设施

 

  320,省民政厅公布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为:到“十二五”末,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重达到50%以上。70%以上城市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站,80%以上街道建立为老社区服务中心,80%城区建立为老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80%建制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能力达到70%或以上,全省40%的敬老院改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城区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须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确保一般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到“十二五”末,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400个左右,在1100个乡镇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9400个村级社区服务设施中,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在16个省辖市和62个县()各建成1所功能齐全、以长期照料和护理为主的示范性老年养护机构,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

  为保障建设用地及资金,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各级政府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市()财政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记者 汪国梁)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