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明确我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必须遵循依法推进、公开透明、平等自愿和鼓励创新四项原则。政府推动制定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培育和监管公益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应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尊严和隐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资源、加强慈善捐助管理与监督、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慈善事业立法,逐步制定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解决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健全以捐赠为主、资助为辅、政府投入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的捐赠机制,做好对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慈善定向宣传工作,建立专门面向企业的慈善约谈制度。发展慈善组织,逐步完善工作网络,倡导“企业公民”理念,支持企业创办非公募基金会参与志愿服务等事业。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信息,实现捐赠数额、捐款去向、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救助结果“五公开”。(记者汪国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