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资源和动态管理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近日,蚌埠市制定印发了《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该《操作规程》针对实名制管理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动态变化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工作流程。一是强调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基础作用及机构编制部门在实名制管理中的牵头作用。二是明确了机构编制人员入库的基本程序,各部门(单位)在办理机构编制人员设立、出入编手续后,需在半个月内向市编办监督检查科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名制管理手续;组织、人社等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确认意见,核定人员工资标准、办理组织关系等手续。三是明确将实名制信息数据管理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内容予以检查考核。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操作规程》的出台,对保证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实名制数据库,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有序管理具有积极作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