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江县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编委皖编〔201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望江的实际情况,就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进行了规范设置。
一是规范机构名称,将原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二是明确了其主要职责;三是按照精简高效及总量控制原则,重新核定该机构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1正1副,较之原机构,核减了2名行政编制和1名领导职数。为便于工作协调,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挂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通过调整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政务服务机构职责,理顺了关系,整合了机构编制资源,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望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