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徽亳州技师学院的批复

访问次数: 1161                        发布时间: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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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秘〔2012163

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亳州技师学院的请示》(亳政〔201180号)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技师学院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497号)规定和省技师学院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安徽亳州技师学院,由你市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安徽亳州技师学院要以培养中药、药物制剂、中药药师、计算机信息等行业高技能人才为主要方向,科学规划专业设置,突出专业和办学特色。所设专业(工种)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三、你市要加强对技师学院的领导,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实训条件,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