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将表彰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访问次数: 1385                        发布时间: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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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对做好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20104月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今年“七一”前,省委将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专项表彰。

  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年至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党委。通过表彰,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推荐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及一线基层岗位倾斜。注意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基层先进典型。在推荐表彰对象工作中,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纪检机关、有关执法部门意见。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其他传播媒介,对受到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黄永礼)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