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8次主任会议 决定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4月22日召开

访问次数: 1085                        发布时间: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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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8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胡连松、郭万清、沈卫国、陈先森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汪国才秘书长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42224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为: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 (修订草案)》;审议 《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消防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
    
会议听取了省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指出,去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省国资系统紧扣主题主线,积极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亮点纷呈、成效突出。省属国有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 “十二五良好开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国资监管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任务繁重。建议认真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国资监管规律,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关注、支持、服务国企改革发展,扎实做好相关立法、监督等工作,努力为推动国有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主任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题情况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