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编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政策精神

访问次数: 1471                        发布时间: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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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市长肖超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汪卫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莹纯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编办认真组织学习,提出贯彻意见,积极向编委领导宣传文件精神,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

为落实省编办《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的通知》(皖编办[2012]42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416日上午,市编办专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市辖区编办主任认真学习《通知》和《意见》精神。大家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认为中央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提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地位,对于发挥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大家表示,一定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首先抓好自身的学习,强化素质,提升能力,按照中央、省要求,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会上,市编办副主任汪久芳,认真分析了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形势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他指出当前迫切的任务是要积极宣传《通知》和《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各级部门和领导对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以《通知》和《意见》提出的要求为重点,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

市编办主任查鹏强调,中央、省文件是做好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纲领性、法规性文件,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编制部门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以贯彻这两个文件出台为动力,加强编制部门全面建设,首先在思想状态和认识水平要调整过来,工作指导思想注重从数量增加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他要求,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着力提高三种能力,一是提高宏观把握能力,特别要深刻领悟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总要求;二是提高管理创新能力,严格控制总量,用好用活存量;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多积累多学习。他强调,当前机构编制部门要当好三种角色,一是当好巡防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实行用编前置性审核制度,防止突破中央、省规定的机构编制管理的“红线”;二是当好“治超办”,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严禁超编进人,切实解决超编问题;三是当好“效能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挖掘现有机构编制潜力,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能。

查主任还就下一步的贯彻工作作出安排,他要求,一是在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上多下功夫,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掌握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将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与学习贯彻全省机构编制会议精神相结合,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推进职能转变,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安庆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