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补贴对象为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定的2012届省内普通高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依据有关帮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所在高校应首先给予重点帮扶就业,为其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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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访问次数: 940 发布时间:2012-04-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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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为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定的2012届省内普通高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依据有关帮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所在高校应首先给予重点帮扶就业,为其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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