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全面规范设置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访问次数: 1993                        发布时间: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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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编委《关于市、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桐城市实际情况,经编委会研究,全面落实规范了调整了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将原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桐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政府派出行政机构,市政务公开办与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二是明确机构职责;三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标准。

此次调整规范,理顺了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优化了全市政务服务机构整体编制结构,进一步明确其职能职责,这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胡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