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全省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初步建立起家庭医生制度
◎到2020年,全科医生达2万人左右,基本形成“首诊在基层”服务模式
全科医生的培养将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培养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同等待遇,不收取培训(学)费,多于标准学分和超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过规范化培养并注册为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鼓励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注册1个执业地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全科医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以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并鼓励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
我省还将有序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将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2013年以后逐步推开。医保参保人员可在本县(市、区)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或全科医生范围内自主选择签约医生。随着全科医生制度的推进,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对到贫困县政府举办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将按国家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对在人口稀少边远地区独立执业的全科医生,市、县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省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给予倾斜。(记者胡旭)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