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精神

访问次数: 1270                        发布时间: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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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中央、省相继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区编办及时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及时将《通知》和《意见》的主要精神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编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区编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二是及时组织召开编办主任办公会、全体机关干部会议精读文件,逐字逐句推敲,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联系我区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深入探讨。通过探讨分析,更加深刻体会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机构编制形势的分析判断,更加坚定了严格按照政策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的信心。

三是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转发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的通知》 (宣办发〔20127号和皖办发〔201138)文件,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区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遵照执行。

四是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在机构编制具体实践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新增机构编制,确须增加的,按照“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的原则从严控制。坚持实行用编前置性审查制度,保持全区编制总量适度空余,注重用编进人质量,优化人员结构。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坚决遏制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宣州区编办强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