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进一步支持文化强省建设《若干意见》出台

访问次数: 1048                        发布时间: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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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财政安排1亿元设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  今年文化强省专项资金增至1.3亿元

    ◎  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

 

近日,为深入贯彻我省“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进一步支持文化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力争“十二五”末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省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促进文化事业繁荣,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化。

  我省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从2012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安徽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建立文化产业多元化投入体制。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我省特意安排1亿元设立此项基金,主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并将引进社会资金,做大基金规模,引入专业团队,规范基金管理结构,管好用好资金。另外,从2009年开始支出的文化强省专项资金1亿元,今年也增加到1.3亿元,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进一步盘活国有文化资产,培育合格文化产业主体。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市场规范繁荣;

  同时突出财政文化投入重点,如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精品文化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等。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立精品文化激励机制,扶持精品文化建设。完善分级负责制,大力支持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加大文化政策扶持力度,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力度,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文化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支持力度。(记者冯珉 通讯员 方虹慧)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