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法人设立、变更登记及年检程序,确保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庐江县在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之后,针对事业单位设立和变更情况,重点开展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住所或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等相关现场核查核验工作,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现场核查制度。
庐江县专门印制了《庐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场核查通知书》和《庐江县事业单位***登记核查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办公场所情况、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情况、财务账户设立情况、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现状、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情况、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行情况、负债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在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时,提前通知申请单位,由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事项现场核查,在认真填写好《核查表》基础上,履行签字盖章等相关手续,并入档备查。
现场核查结果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核查报告通知事业单位按网上登记程序办理登记手续;现场核查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整改情况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4月份以来,庐江县实施了现场核查4例。其中:设立登记1例,住所变更登记3例。此举既强化了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意识,同时,又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更加规范。
(庐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