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出台《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

访问次数: 1586                        发布时间: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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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近日,舒城县编委出台了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

按照《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的规定,全县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考录、调配、招聘人员和配备领导人员等,必须使用《编制审核通知单》进行前置审核,县编办依据其机构规格、编制定额、经费形式、领导职数的规定要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编制审核通知单》,用人单位凭县编办签发的《编制审核通知单》,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申报,办理人员招录、招聘、调动等手续。

凡是不执行《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组织、人社等部门不予办理人员流动手续、不予核定工资、不予办理相关保险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拔付人员经费。(舒城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