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襄州区编办对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访问次数: 2945                        发布时间: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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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得到贯彻执行,评估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日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编办对区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此次评估采取自评和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襄州区编办将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对区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核对机构编制人员,查看内设机构标牌,询问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

  评估内容主要为:一、部门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三定”规定;二、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职责调整是否到位,职责分工是否合理,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三、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是否落实,在完善和创新部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四、部门全部职责是否纳入规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是否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五、部门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是否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是否相对应;六、分管领导对部门职能履行与工作业绩的评价,部门在“条”、“块”内的奖惩情况,部门管理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七、部门对优化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区编办将把此次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为机构编制部门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提供参考。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