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

访问次数: 2003                        发布时间: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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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编办下发《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皖编办〔2011392号,以下简称《制度》),市编办及时向编委领导汇报,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增强贯彻《制度》的自觉性。市编办认真学习,组织讨论,要求相关科室及人员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加强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强化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研究制定政策,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市编办以《制度》规定的各项巡视任务,结合我市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实际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蚌埠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集中化管理。市编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巡视工作,对在编不在岗、长期脱岗、到龄不退、减员不减薪等问题进行查处, 对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