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建立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制度

访问次数: 1462                        发布时间: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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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公务员的创造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庐江县建立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制度,制发了《庐江县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和《庐江县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若干纪律规定》等文件。该县自公务员转任工作启动以来,县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首批公务员转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政策落实。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转任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转任工作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联系县干负连带责任。同时,对人数较多、情况复杂的部门,成立指导组,深入单位进行指导。对转任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召开转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定。

二是以人为本,确保人岗相宜。在交流人选产生上,把个人意愿和部门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不搞组织单方调配、不搞强制命令,最大程度地尊重公务员个人意愿。在交流职位安排上,借鉴高考填报志愿的做法,通过填报个人志愿的方式选择3个职位,最大限度地满足预备转任人选选择职位的愿望。在人岗匹配上,严格按照预先的程序,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唯一填报职位优先的原则进行匹配。如出现两人或多人填报同一职位的情况,专门制定了《评分参考》,对预备转任人选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得分高低情况进行匹配。

三是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转任人员须填写预备跨部门人员综合评分表,对人选的年度考核结果、获奖情况、参与重点工作、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实行量化评分。对上报的分值,难以界定的,县公务员转任办公室人员分成四组,通过查资料、深入到相关单位,咨询相关人员等方式,核实分数,确保分值真实、准确。同时,县转任办对各部门上报的预备转任人选和职位进行初审,并报领导组研究确定后,公布转任人选和职位。整个转任工作在县纪委监督下进行。

四是严肃纪律,确保平稳有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违反纪律或执行不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转任对象,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行政开除处分。同时,严禁以转任为借口处理不称职公务员和排斥、打击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公务员。

(庐江县编办  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