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核查作用,休宁县编办突出重点,强化四项措施,力促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出实效。
一是周密部署,确保按期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按照省、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实名制信息库机构和人员信息导出,交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核对,及时收集需补录的人员信息资料,并从乡镇抽调1名年轻公务员协助做好机构编制核查相关工作。从2月份开始,安排两名工作人员采取“轮班制”工作方式,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确保了我县机构编制核查的数据补录、审核等工作在3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果。先后研究印发了《休宁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休宁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重新修订了《编办机关工作规则》,将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紧密结合,在源头上从严把关,进一步巩固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果。
三是认真分析,注重核查结果运用。在三月底召开的县编委会议上,县编办提出了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县直教育卫生和水务三系统机构编制整合意见以及解决县直机关人员老化和人手紧缺问题四项具体措施等议题。三项议题均利用机构编制核查数据对全县相关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现状全面分析后进行论证,在县编委会议上的一次性通过,有效地避免了扯皮和议而难决等情况出现。在日常工作中,县编办及时对核查数据进行更新,按月汇总并定期向县编委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了各有关单位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认识,为管好管活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实地核查,督促整改落实。结合上半年我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县编办会同县督查组和县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四个巡视组,深入有关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实有人员、领导配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根据机构编制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估,提交县编委会议研究后向被巡视单位进行反馈,督促进一步整改落实。(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