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来自合肥市杏花镇桃花社区的居民姜广元领取了立法征集获奖证书和奖金,在省政府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活动中,这位朴实的农家妇女提出了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等建议。立法工作的所有环节与百姓“亲密接触”,更大限度地集中了民智、反映了民意。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据了解,“五五”普法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0件、修改42件、批准41件;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以来,省政府制定政府规章62件。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合肥、淮南市)共255件,省政府规章149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立法框架体系。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政府取消、调整审批项目618项,占总数的50%。各地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推行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增强了行政权力透明度。同时,不断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减少了执法随意性。
普法悄然改变着生活。蒙城县岳坊镇农民普法协会将每月1日、15日定为“普法活动日”,这一天村民们集中到一起读普法书籍、讨论案例、交流心得。 2008年6月,淮南市16家律师事务所与19个定向服务街道签订服务协议,在200个社区开设“法律诊所”,160余名律师义务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在皖南郎溪县,全县97个行政村成立了由党员、干部、退伍军人等构成的“农民普法讲习会”,用法律帮助农民解开“疙瘩”。
以“法律六进”等为载体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各地紧贴群众需求,建立了“浇灌工程”、“金钥匙工程”、“法律助困行动”等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形成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宣传品牌。同时,着力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全省共建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近14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60余个、村(居)法律图书角2.3万多个、农民和农民工普法学校5000多所。
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点击来安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来安”跃然入目。 “我们企业看重的是环境,之所以来这里,正是因为来安法治环境好,发展环境优越。 ”在该县经济开发区投资的企业负责人如是说。(记者 李晓群)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