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二次报销无需申请

访问次数: 1386                        发布时间: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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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将于71启动,今年合肥市市区预计有73万居民参保。另外,备受患者关注的享受二次报销待遇人员名单及报销金额将于12月公布。

  参保登记下月开始

  据介绍,普通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71920;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25920。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1994930日后出生)A证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30元;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

  新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和一寸彩照1(学龄前儿童不需提供),既往已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办理。A证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最高可报销16万元

  参保后,自今年101日至次年930日期间,凭医保卡就医(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可享受住院报销、特殊病门诊、普通门诊、生育费用补助、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等多种待遇。

  今年,合肥市出台新政,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仍提高10%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如果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等27种特殊病,可以享受每月限额下60%80%的特殊病门诊报销待遇。”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另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二次报销无需申请

  据人社部门介绍,今年首次执行二次报销,凡是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20111012012930期间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且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可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将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确定。

  “参保人员不用到处咨询,我们的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享受二次报销待遇的参保人员名单及报销金额。”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名单和报销金额将于今年年底公布。

  二次报销费用由合肥市医保中心统一拨付至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领款人直接到该行领取银联卡,在领取并激活银联卡后,可以到徽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提取现金。(陶娜)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