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编办《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芜编办〔201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实名制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镜湖区编办在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检法两院,群众团体,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通过认真筹划、周密安排,在着力查清机构编制底数,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各单位、部门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意识,为推进全区机构编制科学有序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由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时间短、任务重,为按时保质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区编办第一时间向区编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抓紧时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全区各单位、部门发出通知,细致、耐心地接受各单位的咨询,加班加点地收集整理数据,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在18天内高效完成了全区47家党政群机关及69家事业单位的任务部署、资料核查及信息报送工作。
二、周密部署,宣传到位。依据省、市编办对该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镜湖区编办于2012年1月底启动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及时制定《镜湖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并报送市编办备案,2月10日在区阳光政务系统中以镜编办〔2012〕3号文件形式印发到全区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检法两院,让全体机构编制核查单位对该项工作开展的意义、要求和完成步骤的知晓率做到100%。
三、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在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镜湖区编办根据省市编办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样,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表样栏目;针对人员信息核查表样进行排版调整,栏目不做改变,由原先每人需填报一张信息表设置为个人提供信息,由单位填报花名册,便于查阅、报送和存档;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对单位填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每项材料的领取和报送都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专人签字负责,注明事项时间;在实名制系统信息对照、修正补录时,我办安排专人审核、录入,若有信息出入,即时给予纠正;在事业单位机构核查中,区编办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积极主动联系下设事业单位较多的区卫生局、农水局和教育局,对其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查材料初审,再集中报送至编办进行确认,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效率。
四、按质完成,提前上报。根据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区乡镇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于2012年2月20日全部按质完成,3月1日前将乡镇级机构编制核查材料全部上报;截止2月28日,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格材料全部收集审核完成。
在市编办指导下,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地核实,进一步完善了实名制信息平台,保障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资源的最大效益,从体制机制方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核查工作的开展也增强了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单位、部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自觉性。(镜湖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