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报道三

访问次数: 1443                        发布时间: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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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芜湖市镜湖区民政局的社会救助专用章已经下放到镜湖区镜湖新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涉及到社区民政救助工作,在社区内完成,报区民政局备案。

原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居民委员会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居委会适时入户调查并召开议事会,上报街道。街道复核后,符合条件的,与社区约定时间,再次上门审核,再召开会议通过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逐级下放到社区反馈给申请人。现在的流程是:申请人到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前台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后台通知申请人1个月后,来社区答复。后台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后,与网格责任人约定时间,入户调查后,符合条件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召开听证会,不记名投票表决,符合条件,进行审批、发放,区民政局备案。运行后的优点是:第一,居民的申请办理周期明显缩短;第二,申请的流程进行了简化,必要流程进行的归类,避免了重复入户而造成人员浪费;第三,通过及时的听证制度,让居民对申请进行了评议,增强了民主监督。(镜湖区编办  镜湖新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