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抗菌药物将执行新目录

访问次数: 1702                        发布时间:201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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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其中收录的164种抗菌药物品种将分为三个使用级别,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目录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权限,做到抗菌药物级别“只升不降”。该《目录》将于81与被称为“史上最严限抗令”的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同时施行。

  《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包括头孢拉定、青霉素、阿莫西林等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安全性较高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包括头孢克肟、氯霉素、地红霉素等,其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包括卡拉霉素、头孢克定等需要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按照要求,医生的开药资格将被限制。所有医师都有资格开具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时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其中,部分标识药物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记者 王慧慧)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