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编办严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

访问次数: 2100                        发布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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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量控制、源头管理的要求,濉溪县编办遵循“三项原则”,严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规范进人程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遵循“控制总量、计划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确需补充人员的,必须“先申报、后进人”,即每年年初在本单位空缺编制的前提下,填报《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用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机构编制、组织(人社,按干部管理权限)、财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县编办开具《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下达用编计划,一人一单,当年有效。

二、遵循“分类管理、重点倾斜”的原则。在审核用人单位编制使用申报计划时,实行分类管理,优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部门的人员配置,在空编限额内,给予编制倾斜。

三、遵循“空编进人、优化结构”的原则。申报编制使用计划,空缺编制是前提,否则,一律不予受理。空缺编制的,根据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充分考虑现有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分布状况,本着有利于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逐年进人,满足需要。

                                          (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