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全省森林公安机构更名问题的通知》(皖编办[2012]66号)精神,结合宁国实际,近日,宁国市将市森林公安机构予以更名。将“宁国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更名为“宁国市森林公安局”,同时加挂“宁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将原宁国市公安局河沥等八个派出所,更名为“宁国市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
访问次数: 4604 发布时间:2012-08-14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省编办《关于全省森林公安机构更名问题的通知》(皖编办[2012]66号)精神,结合宁国实际,近日,宁国市将市森林公安机构予以更名。将“宁国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更名为“宁国市森林公安局”,同时加挂“宁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将原宁国市公安局河沥等八个派出所,更名为“宁国市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