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全面铺开

访问次数: 1390                        发布时间: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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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编制管理,强化效能建设,近日谯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谯城区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等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全面铺开。

此次清理工作从95开始至1031结束,共分自查自报、张榜公示、调查核实、实施清理、总结验收五个阶段,清理范围为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重点清理以下三类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包括经商办企业、外出上学、被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常年请病假人员、到公办或民办学校任教人员);在岗不在编人员(单位之间自行借调的人员、组织借抽调的人员、单位聘用人员等);其他需要清理人员(包括自然减员未停薪人员、享受遗属补助费政策的人员、给予党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人员等)。

为了确保清理效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认真进行自查。对不愿自查清理或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一经查实,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谯城区编办   赵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