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完善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机制

访问次数: 1172                        发布时间:20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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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山市黄山区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改进完善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较好的发挥了规划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的引领和控制作用。

一、统一管理职权。2011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区政府设立黄山区城乡规划局(住建委挂牌单位),确定本区行政区域内规划管理权统一由区城乡规划局行使,使规划权集中在区政府一级

二、拓展管理区域。完善乡镇和重点区域的规划工作机构,加强规划管理的职能。结合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将规划建设管理权向乡镇和重点区域延伸,在汤口镇、耿城镇、甘棠镇三个重点镇设立了规划建设分局。在区工业园区设立了土地规划建设局,在太平湖管委会设立了规划环保办公室等规划管理机构。

三、适度增加规划资金和人员的投入。政府把城乡规划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同时从土地出让、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每年公务员招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规划设计专业。(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