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科长任前须公示财产

访问次数: 1257                        发布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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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任前须网上晒“家底”

庐江县任前财产公示范围扩至正科级干部,且拟任官员的房子、车子、票子及家人情况均要在网上公布

“我在合肥中环城有一套面积121平方米的住房……”昨天下午,拟提拔为主任科员的庐江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夏冬波正式“晒”出了自己的财产。去年8月,庐江县对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进行个人财产公示。昨天下午,庐江县宣布,将把任前财产公示的范围扩大到拟提拔的正科级干部,而且公示不只限于“上墙公示”,还要在庐江县先锋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昨天下午,记者从庐江县获悉,拟任正科级干部的考察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由申报人填写《考察对象财产申报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审核后,报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申报内容为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国()内外房产、地产(含车位),机动车,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留学情况,有价证券(含股票、债券、基金及期货、期权、认股权证等金融产品)及其他投资性资产,5万以上的银行存款(含外币),债权,债务,其他需要申报的财产(含古玩、字画、名表等)9个方面。

  据介绍,此次实施的正科级干部任前财产公示,与去年的副科级干部任前“晒”财产相比,首先是扩大了公示单位,所有的事业单位都纳入公示范围;其次是拓展了公示载体,不仅在县政府大厅公示栏中公示,还要在庐江县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并增设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据悉,拟任科级干部在财产公示的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不仅追究被公示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章礼军、金学永)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