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154号)精神,围绕“机构设置状况清”、“编制类别结构清”、“职数核配状况清”、“财政供养人员清”、“聘用人员信息清”的目标任务,结合年初下达的《界首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界首市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编办文件下发后,界首市编办及时将文件送市编委领导传阅,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省编办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集中核查。按照“机构设置状况清”、“编制类别结构清”、“职数核配状况清”、“财政供养人员清”、“聘用人员信息清”的要求,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更新完善机构、编制、职数及实有人员相关信息。
三是把好文件完整关。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是记载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成立、名称变更、撤销、合并时间,隶属关系,职权范围等变化情况的“户口簿”。是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履行职能,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依据。通过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帮助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文件档案库,理清本部门机构编制现状,促进单位开展业务有依有据,合理合法,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核查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文件规定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