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编办严把“四关”确保“三定”规定可行性

访问次数: 2280                        发布时间:20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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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新疆奇台县编办把搞好部门“三定”规定作为编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好“四关”,保证了部门“三定”工作质量。

  一是把好部门职责理顺关。全面梳理部门职责,按照“四个分开”的原则,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从部门职责中转移下放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在职责关系上,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集中解决和理顺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明确和强化责任,保证部门履职不失位、不越位。

  二是把好内设机构设置关。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坚持综合设置的原则,采取相近股室挂牌设置;职责没有增加的部门,不增设内设机构;职责减少的部门,核减内设机构;职责变化不大的部门,内设机构数量原则上不突破上轮机构改革的设置个数;新增加职责的部门增加内设机构从紧控制,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设置了5个股室,而要对应州主管部门17个科室。同时,统一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

  三是把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关。针对多数部门都强烈要求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县编办坚持认真把好第一关,反复向部门宣传政策,搞好沟通,争取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关部门人员编制进行了适当调整,在总编制中调整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8名,将有限的编制用足用活。同时,严格按照区、州有关文件规定配备领导职数。

  四是把好“三定”审核关。为了规范“三定”规定文稿的内容格式和文字要求,县编办制发了“三定”规定模板。各部门按要求拟制好本部门“三定”草案,编办统筹全办力量组成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审核部门“三定”规定,群策群力、相互协作,全力以赴做好“三定”工作。编办初审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后,再与部门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后形成初审稿。经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县领导审核签字后,经县法制办对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报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分别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再审定。最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从而保证了“三定”工作质量。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