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日前发布公告,去年接受年检的813家全省性社会团体中,559家合格,214家基本合格,40家不合格。另有25家全省性社会团体未接受年检。
根据社会组织年检制度,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有办理登记、备案或换证手续不及时,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活动资金低于3万元等情形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及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等情形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截至2011年底,我省登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共838家。此次年检中,安徽省烹饪协会、安徽省美发美容协会等40家全省性社会团体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省民政厅要求,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限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