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编办“三个严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1401                        发布时间: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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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编办以工作创新为重点,坚持“三个严格”,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坚决贯彻李斌省长“撤一建一、控制总量、确实需要、购买服务”指示精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体规模,我区行政编制从未突破省下达的总量,事业编制在现有总量内只减不增。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思路,在现有总量内动态调整,充分盘活现有资源。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巩固编制使用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南谯区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凡人员调整必须履行编制部门审核手续,未经编制使用审核或没有履行借用许可的一律不予列编;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区编办已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和进人管理。

三要严格编制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四个严禁”要求,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越权审批机构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条条干预”等问题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区编办未接到一起“12310”举报电话。(谭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