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争到2015年,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 巢湖西半湖总磷、总氮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6%和8%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重点区域防治等七项主要任务,力争到2015年,淮河、巢湖流域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跨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巢湖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西半湖总磷、总氮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6%和8%以上等。
为实现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七项主要任务,分别是加快实施《规划》项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重点区域防治、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市县要抓紧启动开工一批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实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接受公众监督;采取“一河一策”的办法,综合整治涡河、濉河、颍河、济河、岱河、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双桥河;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推动化工等存在污染风险的企业进入产业园区;到2015年,淮河、巢湖流域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政府所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优先控制单元内的其他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巢湖湖区内禁止网箱养殖水产品,建立“防、治、用”联动的蓝藻水华防治体系;增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建立流域上下游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记者夏胜为)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