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成立合肥首个县级医调委

访问次数: 1219                        发布时间: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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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有了“铁面和事老”

长丰成立合肥首个县级医调委,作为中立“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目前已成功调解了两起

 

今后,万一发生医疗纠纷,长丰县的居民有了寻求调解的新去处。记者昨天从长丰县获悉,该县司法和卫生部门联合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第三方”的劝导作用,快速便捷化解医疗纠纷。据悉,此举在合肥属首创。

  据了解,近年来,因为医疗纠纷而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事件层出不穷。一旦医患双方发生民事责任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有三种: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在实施过程中,这些途径都存在一定难点。

  长丰县卫生局副局长蒯文华表示,医患双方协商的途径最为常用,但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如果对同一事件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往往会发生激烈冲突而难以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也常受到患者的质疑,认为卫生部门会“袒护”医院;而诉讼对患者而言“不划算”,要耗费大量金钱和精力。

  为此,长丰县司法局与卫生局联合发起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人员组成为两部门的政府公务员。由于其具备法律及医学知识背景,在调处纠纷时能够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患者来说,调解比诉讼成本低,时间短,方便快捷。”长丰县司法局副局长杨道利表示,这一模式目前已得到部分医患双方的认可,委员会成立2个多月以来,受理了6起医疗纠纷,成功调解了2起。

  据了解,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模式目前已在江苏、天津等多地出现。虽然具体模式有所不同,但普遍不受卫生行政部门管辖,可保证中立性。下一步,长丰县还将聘用专职调解员,完善现有模式。(陈燕、李苑、胡霞利)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