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路线图”出台

访问次数: 816                        发布时间: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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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机制
  扩大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加强建设省、市级儿童医疗中心

  1122,省卫生厅下发《贯彻2011-2020年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对改善妇幼卫生工作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着力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此,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剖宫产率,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要强化分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并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要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逐步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要将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和儿童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同时,要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伤害预防,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加强妇女儿童精神卫生服务。
  依照规划,我省将逐步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机制,扩大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并加强建设省、市级儿童医疗中心。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和儿科。届时,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将下降到18/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10‰,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王慧慧)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