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编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近日,池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一是坚持严控机构编制总量。《意见》重申,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抓手,以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和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保障,进一步规范对全市机构编制的管理,坚决做到机构限额、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配备“三个不突破”。
二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要将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在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机构设置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职能变化,按照“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的原则动态调整;在人员编制上,按照“统一管理,弹性使用”的原则,出台具体可行的措施,打破单位编制“终身制”,及时增加事务繁重部门的编制,核减职能弱化部门的编制。
三是坚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公共管理作用。在做好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等基础工作的前提下,优先在公共服务、社会福利以及公共设施维护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社会组织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其在社会自治领域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