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三项”措施 严格借用人员管理

访问次数: 1271                        发布时间: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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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以开展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认真清理、清退违规借用人员,并制定了严格的人员借用程序。

  一是从严控制借用人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其他单位,尤其是从乡镇、街道单位借用人员;对未经编委会批准擅自借用人员的坚决予以清理,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规范借用人员程序。对于一线工作部门或任务繁重的综合部门,且岗位和专业需求本单位不能满足要求,确需借用人员的,按程序向编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编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三是加强借用人员管理。借用工作人员在借用期间的编制、身份、党组织等均不变动;借用工作人员在原单位所任职务,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实行借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职务职称晋升等由原单位负责,有效规避了人事管理“漏洞”;借用单位负责借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提高人员借用期间工作效率。(龙子湖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