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德县招投标工作不断创新体制体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标前、标中和标后全程监管,努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阳光招投标”市场,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前,广德县招投标工作由县招投标委员会下的招投标中心负责,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招投标领域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市场主体诚信度不高、挂靠围标串标问题依然存在、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等等,已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自权限,各自为政,致使监管力量分散,无法形成合力,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为切实解决以上问题,经县编制、纪委等部门广泛调研论证,批准成立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统一行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将以前分散在住建委、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财政等5个部门122项招投标职责全部划转,并由省政府批复同意广德县在招投标监管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职权改革,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标前论证制度。对全县重点工程及其他政府性投资金额较大或工艺要求复杂的工程项目,由招管局牵头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法制办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项目图纸设计和控制价编制技术人员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按照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从项目的建设目标和需求出发,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和论证,确保招投标项目的优质优价。
二是加强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作为标前监管的重要环节,不断规范控制价编制依据、取费标准、材料价格取值等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口径,组织专业人员逐一、分项审核,确保每项控制价编制符合实际,合理低价。
三是改革项目设计招标评分办法。为从源头上控制设计标准虚高导致造价成本增高的现象,改革项目设计招标评分的办法,将评分办法权重由以前的商务报价占25%+设计方案占75%,改为商务报价占25%+设计方案占45%+设计概算(设计造价)占30%,促使项目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以达到优质优价的目的。
四是规范开、评标运行程序。建立了单位(业主)不参加评标的专家独立评标制度,评委专家直接从省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增强了保密性,避免了外界对专家独立评标的干扰。制定并出台了《广德县建设工程邀请招标投标人选取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邀请招标必须全部邀请或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5家以上在该县已登记且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同时,对最低价中标、合理低价以及竞争性谈判、公开竞价、询价等评标过程都作了程序性规定。
五是逐步深入开展标后监管。成立了广德县标后监管工作领导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等标后监管三项制度,及时召开领导组成员会议和专项检(督)查联席会议,通过现场巡查、建设单位与中标企业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送审和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全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诫勉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并将结果通过业务专报和发布诚信记录的方式公布。
六是“县乡联动、分级管理”稳步推进。出台了《广德县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基本程序(试行)》,对全县各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领导、运行程序和合同与档案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要求。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和现场业务指导,协助各乡镇建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实行分级管理,乡镇一定规模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县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一定规模以下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乡镇规范程序、高效运作、完善提高。
推行招投标统一集中监管,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已取得了明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2012年1-10月份,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31项,总预算金额3235.6万元,实际成交金额2781.9万元,节约资金453.7万元,节支率14%。完成工程建设类项目447项,总预算金额11.6亿元,控制价审减金额6千万元,中标金额10.1亿元,节约资金1.5亿元,节支率12.9%,起到了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节流阀”和项目工程建设“总开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