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任务的变化,一些部门要求新设单位承担新工作的愿望比较多。绩溪县编办在提交编委研究决定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严把“三性”:
一是工作必要性。每个单位提出设立新单位,首先强调的就是新单位所要承担的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为此编办就要认真审核作为法制政府,这项工作是不是政府的职能所在,既要使政府工作既不缺位,又要使政府工作不越位。
二是体制系统性。部门提出设立新单位,站的角度是本部门。编办要站在全局考虑问题,认真分析该部门提出所要担负的工作,与其他部门是否有关联,是否已经有类似的单位存在,此类机构设在哪个部门更好,或者整合哪些相关工作统一设立一个机构更好效率更高,力求做到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是政策可行性。设立机构还要考虑机构编制政策层面的规定,如,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要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等等。要坚决落实撤一建一的规定,要认真执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规定,有些工作还要通过不设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通过严把“三性”,确保了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违反,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不缺位,经济社会发展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