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旌德县编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规划,坚持“五举措”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的方针,在巩固好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全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改革、发展事业的积极性,稳步实施分类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坚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对实名制网络信息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充实;完善机构编制审批制度,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坚持编委会集中统一领导、集体研究,严格遵守报批程序和权限;坚持编内进人、凡进必考,控制总量,适时优化调整,科学配置执政资源;坚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工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三是着力强化事业单位的动态监督管理。认真学习掌握《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不断提高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主动与证书使用单位联系沟通,特别是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变换频繁的部门单位加强协调沟通,完善登记信息互通平台,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权威性;加强与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席机制,强化事业单位法人行为的规范,努力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逐渐变成为各事业单位的一项自觉行为;定期不定期到有关单位开展工作调研,交流沟通信息,为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四是全面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创新创优工作力度,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对于各部门和基层提出的事项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积极提供服务和保障。
五是积极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要把机构编制调研工作融入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活动中去,对日常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常态化,着力为机构编制改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不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机构编制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强化信息调研成果的运用,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旌德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