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2月15日正式实施

访问次数: 1376                        发布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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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我区县级公立医院(市三院)综合改革工作经过精心筹备,于20121215正式实施。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徽州区县级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会”),在区卫生局设立了徽州区县级医院管理办公室(简称“医管办”),由医管会聘任了市三院院长,双方签订了绩效管理合同。自1215,市三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新的诊察费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此次医院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是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