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印发《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办法》

访问次数: 1640                        发布时间: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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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安徽省宁国市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并印发了《宁国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清理规范单位、清理规范形式、清理规范办法和清理规范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法步骤。

办法确定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单位为8家,分别是宁国市胡乐林场、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辆检测站、宁国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宁国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宁国市国债服务部、宁国市人才市场、宁国市利源水电公司、宁国市联运办公室。

清理规范形式为分别为撤销、并入和转企改制三种清理规范形式。予以撤销的事业单位4个:宁国市国债服务部、宁国市人才市场、宁国市利源水电公司、宁国市农村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并入的事业单位1个:宁国市联运办公室。实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3个:宁国市胡乐林场、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辆检测站、宁国市勘察建筑设计院。

清理规范办法为:予以撤销的事业单位依法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收回编制,其在编正式职工暂在其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剂安置。实行并入的事业单位“宁国市联运办公室”整建制连人带编划入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凡本次确定为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一律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改制为企业,收回编制。同时,置换职工身份,解除职工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并按相关文件精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并执行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召开本系统事业单位改制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和工作组,深入转企改制单位调查摸底,测算职工安置费用,制定资产处置预案和改制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发改委牵头,转企改制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局、法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审计局、住建委、人社局等参与,组织实施转企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采用招、拍、挂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转企改制单位资产,出让所得资金设财政统一专户管理,调剂用于职工安置。张榜公布职工工龄,测算安置补偿金额,签订身份置换协议。转企改制单位撤销解散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依法组织转企改制单位债权债务清算;转企改制单位整体出售的,原单位债权债务一并转移;转企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原单位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担。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市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参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转企改制后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持大股或控股。主管部门报经编制部门办理转企改制单位事业法人注销手续,职工按规定安置,债权债务依法清算,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新公司依法建立内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改制有关登记注册手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市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转企改制单位主管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市法院、财政局、监察局、人社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住建委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