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开幕

访问次数: 1213                        发布时间: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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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12181218日下午,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胡连松、郭万清、沈卫国、陈先森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作的关于《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在会上作了说明。他说,巢湖流域是全国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流域之一。1987年,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颁布了《巢湖水源保护条例》。1998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其予以修订,颁布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本次修订条例是治理巢湖流域水污染的客观需要,是适应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张耀文作的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已经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宋家伟、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矛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作的关于《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她说,《条例》自2008101施行以来,全省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初步健全,全民健身设施逐步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条例》为依法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的权益,不断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朱维芳指出,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多措并举,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开放;提升质量,加快完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振凡作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吕振凡说,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1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后22)交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办理。截至目前,41件代表议案所涉及的22件立法项目中,4件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2件已经常委会审议;其他16件立法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

  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向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他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安徽省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省审计厅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和省政府领导指示,注重督促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将在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在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秘书长韩先聪作的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韩先聪说,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省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后形成的10份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切实整改落实。目前,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全省旅游工作情况、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等7件审议意见已经办结。省政府将继续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切实做好意见办理,努力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省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树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管县广德、宿松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记者黄娜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